重磅!中纪委要建“黑名单”

重磅!中纪委要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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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的角度,我们就是猎人,这些领导就是猎物。”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专题片《围猎者说》中,一名不法商人曾这样说。


长期以来,许多不法商人围绕在领导干部身边,物质上送钱送物,情感上嘘寒问暖,将许多领导干部“拖下了水”,表面上看亲如一家,背地里全是冰冷的算计与丑恶的交易。


未来,这些“围猎者”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肃惩罚,他们的名字还有可能登上纪委监委的“黑名单”。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长安街知事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请他对《意见》作出解读。


彭新林认为,相比于之前的文件,《意见》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三个党中央工作机关,以及“两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发文规格和层级高,且是首次针对统筹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发布指导意见,释放出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贿赂犯罪的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的强烈信号。


关键词一——“黑名单”


《意见》强调,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彭新林告诉知事,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对报告的贯彻落实。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近年来,多地纪检监察系统都开展了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的实践,有效地斩断了“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将行贿者挡在门外。


例如,陕西省西安市公布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76人被列入行贿“黑名单”。云南省丽江市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35个。


关键词二——联合惩戒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彭新林表示,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极大地增强对行贿治理的综合效能。一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行贿人主体身份,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情况,由相关单位根据权责依规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二是再次明确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提高行贿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增强了治理行贿的合力。


关键词三——五个重点


《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


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


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彭新林表示,《意见》明确了上述五个重点,做到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贿查办重点,实现精准发力,必然会大大提高行贿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四——保障权益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彭新林认为,《意见》强调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了对行贿的惩处力度,纠正了过去实践中“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同时强调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这将在最大程度上防止执纪执法给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的精神,就是既要打掉行贿的‘老鼠’,又要护好企业的‘玉盘’。”彭新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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