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秦荣生)

追求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秦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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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


   20世纪人类面临饥荒、温疫和战争三大难题,21世纪基本上解决了这三大难题,进入了解决人类死亡、幸福和成为智神三大难题。现在,人们越来越相信,一个国家、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是为增加国民的福祉而服务。不是我们要服务于国家,而是国家要服务于我们。如果说世上有一个秘密,每个人都想知道,那就是幸福。“追求幸福的权力”应该成为约束国家的权力,因为人类天生有权要求幸福。可能是这样的逻辑,推动人类将“幸福”作为21世纪的奋斗目标。


   如果说世上有一种体验,每个人都想拥有,那就是幸福。在20世纪,想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成功,公认的标准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根据这一标准,新加坡每人每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56000美元,比起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000美元的哥斯达黎加来说,实在是高出很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加坡人比哥斯达黎加人的幸福高出4倍。在21世纪,很多政治家、思想家甚至经济学家,呼吁要用GDH(gross domestic happiness,国内幸福总值的)来替代GDP。


    如果说世上有一种滋味,没有人能够描述清楚,那就是幸福。在物质相对丰富的21世纪,我们到底需要什么?实际上,人们不能总是忙着生产,而是想要幸福。生产之所以重要,是能为幸福提供物质基础。但这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事实上,经调查哥斯达黎加人的幸福指数远远高于新加坡人。你愿意当一个生产力水平高而不幸福的新加坡人,还是当一个生产力水平低而幸福的哥斯达黎加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人类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必然会想去追求幸福生活。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追求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追求幸福应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准,是所有目标的最终目标。但是,对于什么是幸福?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幸福?不同的人,认识和衡量标准是不一样的。一项有关“幸福”的研究表明,人的幸福感主要取决3个因素:遗传基因、与幸福有关的环境因素以及为获得幸福而采取的行动。幸福,是可以通过学习和练习获得的。幸福,应该是快乐与有意义的结合。幸福不是贪图享乐、好逸恶劳,而恰恰是担责,是奉献!


    一个幸福的人,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可以带来快乐和有意义的目标,然后努力地去追求。“幸福”只是每个人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并非是圣贤志向。真正幸福的人,会在自己觉得有意义的生活方式里,享受它的点点滴滴。人们常把实现目标后放松的心情,视为幸福。不可否认,这种解脱,让我们感到快乐,但它不是“幸福”。人们错误地认为成功就是幸福,坚信目标实现后的放松就是幸福。其实,寻找真正能让自己快乐而有意义的目标,才是获得幸福的关键。


   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经常问问自己,我做的事情,对我们有意义吗?它们给我们带来了幸福吗?我们是否需要改变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工作应该是我们想要做这份工作,动力源自内心,在工作中自我实现,获得充实感。生活应该是快乐的,我们想要的活法是发自自己的内心。幸福与快乐,存在强烈的相互作用,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的快乐,可以带来幸福;而幸福本身,也能带来更多的快乐。幸福是一种找寻到生命意义和生命创造的美好而快乐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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