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列女传《陈辩女》
辩女者,陈国采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于宋,道过陈,遇采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为我歌,我将舍汝。”采桑女乃为之歌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大夫又曰:“为我歌其二。”女曰:“墓门有梅,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止。讯予不顾,顛倒思予。大夫曰:“其梅则有,其鸮安在?”女曰:“陈,小国也,摄乎大国之间,因之以饥饿,加之以师旅,其人且亡,而况鸮乎?”大夫乃服而释之。君子谓辩女贞正而有辞,柔顺而有守。《诗》云:“既见君子,乐且有仪。”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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