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写小说的,是不是只知道沙漠之鹰啊
巡逻的奔波儿灞 回复 @陆彬1998: 作者也就这点出息了,能凑合就凑合吧。
男主既然不想和他们在一起还去找,自己去漂泊不香吗?
大奉许新年 回复 @喜欢免费听: 是他把人家带出来的然后又掉头抛下他们跑回超市救人,人家跟你出来你也同意了你为啥要扔下他们?
作者自己的设定,若没忘记。1级的主角是普通人3倍。主角现在是2.5级。普通人百米赛跑9.58秒。世界纪录。2.5级我把主角速度算少点。算5倍世界纪录。也就是1秒能跑50米。0.1秒能跑5米。你说这样的超人害怕,所谓的沙漠之鹰?? 开枪是要瞄准和扣扳机的。你觉得能打中。
舒服打死这个主角,最贱的就是它
一把沙漠之鹰,猪脚就不敢动弹?!然后...毒打...砍下手脚...喂丧尸……在我这里全书完了!拜拜
男主活该,它不死谁死。
之前的剧情还挺好。到这里就拉垮了,怪不得分低
打死沙比男主
死鬼你来啊 回复 @落烟云:
到了饭店厨房也不找个剔骨刀
作者怕是不知道瑞士军刀只是把迷你折叠多功能螺丝刀吧还拿来拍人脸,再有主角怎么一下这么废材了,能杀速度型野猫怪兽的迅捷反应还躲不过普通人的一把枪?这写的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