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课程内容的三种文本表现形式
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教科书)是课程内容的三种文本表现形式。
(1)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与编排的总体规划,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计划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教学科目的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其中,开设哪些学科(课程设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和首要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计划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基础性的特点。(1992年,教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中括号内考选择题
(2)课程标准是指在一定课程理论的指导下,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以纲要的形式编制的关于教学科目内容、教学实施建议以及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它体现了国家对每门学科教学的统一要求。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是考试命题的依据,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2001年以课程标准一词代替教学大纲)】
(3)教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活动指导书以及各种视听材料。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16.【2018上】简述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和要求)
(1)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
(2)强调内容的基础性。基础性是教材不同于其他任何书籍的基本特点。
(3)体现教材的普适性。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教材的编写还要考虑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教育现状,必须注意到教材对大多数学生和学校的适用性。
(4)在教材的编排上,要做到教材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法要求的统一。
(5)教材的编排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要符合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的要求。
(6)教材的编写要兼顾同一年级各门学科内容之间的关系和同一学科各年级教材之间的衔接。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