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规律,是指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诸经济规律中揭示这种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动机、起主导作用的规律。
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它的内容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动机是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是不断扩大和加强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正如马克思指出,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
剩余价值规律之所以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原因在于:第一,剩余价值规律,表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生产,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之间的内在统一。
第二,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服从于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都受剩余价值规律的支配。
第三,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全过程。
一、马克思对剩余价值概念的界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这样解释的:资本家原来垫付的价值,不仅在流程中把自己保存了,而且在流通中变更了自己的价值量,在自身价值量之上加进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这个加量或原价值量以上的超额,我们称之为剩余价值。
在修订的《资本论》法文版中,马克思也对剩余价值做了进一步的解说,他认为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他的被消耗掉的因素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并且,马克思强调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他认为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二、剩余价值的特定内涵。
人类社会要以物质财富求得生存与发展,在物质与服务生产等实体性生产活动表象掩盖下的是价值增殖过程。价值规律支配下的价值增殖是人类社会生产所共有的,其具体表现体现了具体社会制度的特殊属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表现为剩余价值规律支配下的价值增殖过程。
但是,同样是私有制,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价值增殖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是具体表现上也是有区别的。比如封建社会是以对使用价值的追求为目的,从而构成了价值的增殖的界限,决定了其价值增殖强度不高。而且资本主义制度下,直接以价值增加为目标,从而摆脱了使用价值的限制,价值增殖成为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表现为资本代言人的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由此产生了拜物教。
马克思界定的剩余价值体现了新的对经济剩余的生产和分配关系。这一新的方式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剩余价值生产活动,这个过程以无偿占有为根本特征,呈现出资本与劳动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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