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

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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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善外国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限制,在同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加大省部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对院士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外籍院士及其团队参与我省科研项目。探索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跨境拨付以及设备、材料跨境使用。
(四)深入实施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措施

13.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不允许来华的外国人和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工作岗位列为禁止类,把可能引发市场较大波动、社会负面舆情的外国人及岗位列为限制类,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对工作许可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建立配额管理制度,实施动态调整,在配额总量控制下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
14.允许外国高层次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省科技厅或其授权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以直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兼职工作或离岗创业。在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兼职工作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证。
15.细化落实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措施。向国家申报拓展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将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扩展为外国人通过系统自行申报免签入境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申报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范围,在 59 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
16.扩大外国人才享受 R 字签证待遇范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我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 R 字签证待遇。
17.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等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健全工作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不履约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五)健全国际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8.推行国际人才引进‚单一窗口‛和电子化服务。在外国人工作、生活较集中的区域建立国际人才引进‚单一窗口‛,统筹部门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在条件具备时推行电子化服务,实行信息共享、联审联检,为国际人才提供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证以及商事注册、医疗保险、入境体检、子女就学、法律援助、语言培训、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国际人才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19.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把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国际人才配偶纳入就业安臵范围,其子女同等享受我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相关待遇。定期了解掌握国际人才子女入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国际学校,为国际人才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20.提供优质的国际医疗服务保障。通过社会办医、合作办医等形式提供涉外医疗服务,在国际人才集聚社区开设国际人才社区门诊,在部分三甲医院按有关规定配备具备外语交流能力的医护人员。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发挥医疗保险的保障作用,降低国际人才就医成本。
21.完善购车和住房保障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工作、投资创业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国际人才,参照现行引进人才购车、住房保障政策执行。国际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期间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离职出境时,可凭注销的相关许可证件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业务。
22.建设完善国际化公共服务设施。为公共场所常规标识配制外语图文,在医院、银行、学校、超市、商场、动车站等公共场所摆放翻译机,在政府服务热线 12345 开设多语种服务专线,在各类服务窗口逐步配备具备外语交流能力的外籍或国内引导员,建设具有多元文化元素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容纳国际人才的人文环境。
23.打造便利化的国际人才社区。根据国际人才群体集聚程度,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国际人才集聚社区,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点园区率先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示范社区,逐步推广到重点园区和有条件的市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在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做好国际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国际人才务管理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摆上重要日程。
(二)强化研究评估。加强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同设立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研究院,重点对国际人才理论进行研究,对实施政策进行跟踪评估,为做好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三)统筹资金保障。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按照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的规划布局,完善国际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各项试点任务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本方案中支持措施不明确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审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向全球推介和宣传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吸引国际人才向海南自由贸易港集聚。推动人才、产业、招商部门紧密配合,招商引资推介同步宣传招才引智政策,提高产才融合度和引才精准性。及时提炼总结试点中的创新制度和先进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争取倾斜支持。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在政策突破、人才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把符合国家倡导方向、需局部探索的开拓性人才政策优先安排在海南试点,重点人才项目和资金投入优先向海南省倾斜,争取有关改革措施在海南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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