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 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海南自由贸易港 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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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

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

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民航局关于加快

海南民航业发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

(民航发[2019]36 号),扎实推进海南民航业发展,推动民

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民用航空局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开

放、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分阶段、分步骤试

点开放第七航权。现就试点开放政策细化落实措施,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试点内容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在现有航权安排之外,鼓励并支持

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海南省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

点经营第三、四、五航权以及试点经营第七航权的定期国际

客运和/或货运航班,第七航权航班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

最高每周分别为 7 班。海南省已开放的第三、四、五航权

航班无班次限制。

(二)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上述第三、四、五航权航

班时,可根据双边航权安排规定的航线表及运力额度,在海

南与中国境内除北京、上海、广州以外的具有国际航空运输

口岸的地点之间行使客运中途分程权,每条航线班次最高每

- 77 -周为 7 班。

(三)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上述第七航权航班时,在

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

(四)第七航权的试点开放政策按照国家外交、航空安

全、应急管理以及运输发展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国民用

航空局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公共利益考虑或依据试点评估结

果,适时调整第七航权试点开放政策。

二、申请程序

(一)取得所在国指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确认。使用第七

航权开放试点政策的外国空运企业按照所在国与中国政府

之间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的指定条款,由所在国通过外交

途径指定其作为经营至中国的国际客货航班的空运企业。中

国民用航空局综合考虑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航空运输市

场需求、空域保障能力、申请人安全运营水平及经营管理能

力等情况,对外国空运企业的指定进行确认。

(二)申请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指定

的外国空运企业按照†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

定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35 号)和有关双边航空

安全协定,向中南地区管理局申请运行合格审定或者补充合

格审定,取得相应运行规范。

(三)申请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指定的外国

- 78 -空运企业参照†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交

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4 号),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航线

航班经营许可和航班计划。

(四)申请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指定的外国空运企

业按照现有程序申请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

三、管理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海关、边检、卫生检疫、签

证、口岸等有关政策和安排。

(二)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需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各项

航空安全、运输管理、航空保安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包括有关航班正常考核、服务质量管理、机场容量控制等规

定。

(三)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国际航线的运

价制定原则,以及技术服务和费率、关税、办事处(分支机

构)、商务安排、国内法律适用等事宜,参照我国与该指定

的外国空运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或相

关协议的规定执行。

(四)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应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安全

及服务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

生航班延误、备降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五)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

- 79 -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线航班的运营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航班执行率、正常性等

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外航经营许可管

理、航班运营管理等规定处理。

(六)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指定的外国

空运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和运行活动的持续监督检

查,细化工作要求。

(七)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指定的外国空运

企业安全运行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未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

按照有关双边航空安全协定、†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

行合格审定规则‡(交通运输部 2017 年第 35 号)等有关规

定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四、服务保障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在海南省政府协调推动下,并按照

国家空管委统一部署,会同军航有关部门从整体出发,统筹

兼顾军民航需求,加快推进海南地区空域结构性调整,分阶

段分步骤实施,优先解决局部空域受限的严重问题。

(二)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针对海南的机场航班容量扩

容方面支持措施,缓解航班旺季时刻拥堵。按照中国民用航

空局时刻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做好时刻的分配和管理,制定

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协调的时刻管理机制。

(三)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海南省内国际航空

- 80 -运输机场应当做好机场保障工作,为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提

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中国民用航空局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

管力量,推动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与海

南省的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及时了解试点政策实施情况,

共同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政策的落实工

作。民航各有关单位在试点开放政策实施期间,要密切跟踪

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效果及经验做法,不断完

善政策举措,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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