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 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综合措施 第38—57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 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综合措施 第38—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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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10
生效日期:2021.06.10
文号:主席令第八十五号

本期主要内容:
第六章  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第七章  综合措施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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