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辩证过程

认识的辩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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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实践到认识
认识活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旅行社认识是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要完全的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

二、有认识到实践。
在实践的基础上,有感性认识能动的飞跃到理性认识,构成了由实践到认识的运动,但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要完成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还需要将理性认识的成果运用于实践,实现由认识到成果的第二次飞跃!

第二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更为重要,意义更为重大。第一次飞跃解决的是认识世界、形成思想的问题,第二次飞跃解决的主要是改造世界、实现思想问题,同时又是认识过程的继续和完成。

毛泽东曾说,“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

三、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毛泽东曾说,“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一次又一次的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认识辩证运动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说明,人的认识活动,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永无止境的螺旋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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