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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最近成为关注的焦点,今天就让我们来聊一聊孙杨事件的来龙去脉。北京时间2021年6月22日,国际仲裁体育法庭对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宣布了仲裁结果。孙杨被判禁赛4年3个月,禁赛期从2020年2月28日开始执行,这意味着,对于孙杨来说,如果想以后复出,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
首先我们来简单介绍这件事的经过。2018年9月4日,在孙杨位于杭州的家中,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对孙杨进行赛外兴奋剂检查,血液样本在当晚被采集,但最终孙杨在与家人和团队协商以后,砸毁了血样瓶,最终使样本没有被送至WADA实验室。
2019年11月15日上午9点,国际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举行听证会,会上孙杨对备受外界关注的多处细节进行解释和澄清。
2020年2月28日下午5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公布了听证会的裁决书,孙杨被禁赛八年。孙杨本人表示无法理解,并将提起上诉。
2020 年12月,瑞士联邦法庭撤销了对孙杨禁赛8年的裁决,当时有人认为,这是对孙杨的禁赛已经解除了,但实际上,这只是撤销之前的裁决,发回重审。
为什么会取消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后来中方律师提出理由。他们宣称,当时宣判的三位法官中有一位,他违反了中立原则,这位法官曾经发表了一些辱华言论。
虽然国内有些媒体对这个结果表示欢呼,但人民日报等媒体却表达了谨慎的态度,他们不看好孙杨的胜诉。
但是,孙杨砸毁药检瓶的理由是什么呢?他认为,当天检测的三位工作人员没有出具资质证明。所以他拒绝工作人员带走药检瓶,因而砸毁了它。
这里,我认为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值得思考。当你质疑一件事时,你该采取怎样的做法?是按照规则来办,还是直接破坏规则?如果当时孙杨配合工作人员顺利完成药检,并且带走血样瓶,然后再去申诉检测的合法性,结果又会怎样呢?或者说,当时实在争执不下了,是否可以申请更权威的机构过来现场检测呢?
事实证明,孙杨这一行为让自己陷入非常不利的局面。在听证会上,孙杨一方提出证词与事实不符,但是又没能提出有力的证据,这样一来,他的申诉不能被法庭采信,也就只能认定孙杨违规了。
法庭重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出你的行为事出有因,那么你就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你没有提供证据,那你只能承担相应的后果。有人认为这个判罚过重,而且偏偏选在这个时候,让孙杨没办法参加奥运会。那么,它是合理的,还是别人有意而为之?
我们现在试着从结果推行为来判断他的动力(动机)。检测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配合检测,工作人员拿走样本瓶回去检测;第二种是延迟检测,就是发生一些矛盾使得检测时间被推后,但是最后还是会被检测。第三种,就是孙杨这种情况,拒绝、不配合。如果是前两种情况,最终样本都会得到检测,假设测出他服用药物,得到的判罚都一样,将是4到8年的禁赛,并且取消之前的成绩。而第三种情况,由于没有样本得到检测,那么结果只能是4到8年的禁赛,但可以保留之前的成绩。
那么什么的人会选择第三种情况?很明显就是,明知道自己服了药,而且知道会被检测出来,这样的人会选择拒绝检测,因为他知道这对自己最有利,只有这种情况下才能保留之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如果这个逻辑是正确的,就能解释为什么这次他的行为不相符了。因为他之前经历过80多次的检测,每次都配合完成。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运动员,为什么这次就突然改变?这也是国际仲裁法庭质疑他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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