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忧,天生阴阳眼,身上自小有两个神秘仙家护持。一番际遇后成为代理阴曹官,得到游走阴阳两界,号令百鬼的能力,开始了他驱鬼诛邪、度鬼救人的历险生涯。在经历了金都地宫,东北野仙,酆都鬼市,长白邪影,以及一系列曲折离奇、诡异莫测的灵异事件后,通过重重磨难波折,终于挫败了一个酝酿数百年的阴谋,同时发现自己前世竟然是道法高深的狐家野仙。前世的孽缘,今生的重逢,两者选一,是忘却前尘,亦或是放弃一切?
专门登陆发评论,第一次发评论就是这本书,到了这一章我完全失去了听的兴趣,捉鬼的书没有一个主角牛皮的时候这个还可以结果技能书还被别人吃了,主播读的很好,可惜挡不住作者脑洞太大,原谅我理解不了你的逻辑,以一个评论者来说这里是真的lj到极点的情节处里,告辞
唉,一个差错,一整本书毁了
呵呵
这是啥啊,太恶心了,主角的技能都能没??
金庸是笔名其实姓查 叫查良镛
要我知道自己技能被吃了我要气死
大头:????
我去。终于读对了。丰都帝君。哈哈哈。
查文斌
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