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 ( 1900-1928 ),字桂根,湖南省衡阳县人。1917年,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任湖南自修大学实习学校教务主任。 1923年任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干事长。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1927年春,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6月,调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八七会议后,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10月,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2月,在汉口被敌人逮捕。1928年3月20日,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时年28岁。
《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
(写给妻子郑家钧的信)
亲爱的夫人钧:
同志们曾说世上惟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你是帼国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眼望,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赤云孤苦望成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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