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禁歌与禁书(一)

第九章 禁歌与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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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败退到了台湾,1955年公布了“动员勘乱时期无线电广播管制办法”,明定电台不能播放被禁歌曲,歌星也不能公开演唱被禁歌曲。

       “禁歌”政策搞得台湾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混血歌”满天飞,这对本土作词作曲家的创作是个极大的挫伤;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给台湾乐坛注入新的观念、新的潮流,给1970年代兴起的民歌打好了基础。

       当年台湾禁书一般可分为四大类:第一大类就是色情类,第二大类是武侠小说,第三类禁书是政论杂志,第四类也是最后一类禁书禁刊是来自大陆的信息,这才是我们这批新竹清华学子渴望了解的重点。



● “禁歌”不禁听

   作词填曲的就比较倒霉了,禁歌写多了,“警总”也会特别关照,经常上门拜访来“关切”作者。



● 马克·吐温是“马克”一家

   1995年邓丽君过世时,在台北金山的墓园播放的也是此曲,这时《何日君再来》不再禁唱,但唱的人已然远去。



● 净化歌曲与禁止说方言

   这个规定要是一直延续到现在,就会看到周杰伦、蔡依林、萧敬腾、萧亚轩、杨丞琳等这些酷哥辣妹在电视上牵着小手踏着步子放声高歌。



● 余光中与校园民歌

   回台后余光中就大力鼓吹“土头土脑”“带点稚拙的民间中国感的”民歌,并创作不少诗作来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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