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升老年人办证便捷性,全程网办《老年人证》,确保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海南省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通知》明确了办理条件,海南本省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外埠老年人可申请线上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其中,明确老年人证办理承接单位为海南省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承诺办理时限为:本省户籍1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3个工作日;办理方式为:全程网办(快办)。
另外,《老年人证》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需申领电子《老年人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证》电子版。
自2021年6月1日起,海南全省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旧版《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停用前旧版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不需更换。《老年人证》与《通知》明确的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海南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市县互认、全省通用。
另外,持有《老年人证》的老年人,在海南省范围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此外,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局)要积极同本级交通、文旅、体育等部门对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互通互认。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不得要求老年人同时出示其他证件或另行办理其它凭证。各市县适时推行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实体证,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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