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是否该废除呢?
嘉宾:周小羊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扬子鳄刑辩联盟主席
这律师三观不正,文化层次有待提升。这淫乱不管什么场所,有没有人知道围观都应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淫乱会带来很多社会隐患,比如性病,艾滋病,这些病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是秘密的,都六个人商量好了,范围够大,明目张胆,也是有组织的的。应适应聚众淫乱罪。
人家没公开,秘密举行,怎么能扰乱社会秩序?你这一公开判罚,都知道了,有人还觉得这种事情竟然还可以实行,究竟谁扰乱秩序?
那没结婚之前同居算不算呢?如果结婚没谈成,可以起诉吗?一个人谈几个女朋友或者几个男朋友能不能起诉让渣渣去坐牢
真够恶心的 但为了懂法,我也得听下去。
没有伤害别人的。又不会扰乱社会的。有什么罪?
请问这个群怎么加?
玩的不亦乐乎这个用的好
现在的人真会玩毁三观
狗某,马某,驴某。。。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井星灿 回复 @纠结的木乃伊: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