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021.05.26 晨读

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021.05.26 晨读

00:00
08:04

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着眼于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防控决策风险,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并使其规范化、标准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充分论证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科学审慎研判政策预期效果和各方面反应,确保政策符合中央决策部署,财政可承受并长期可持续,从源头上把控政策方向,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政策实施中,要密切跟踪监测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和产生的影响,深入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其取得预期成效。政策执行完成后,要将政策设定的目标和实际取得效果进行对照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提高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质量,要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避免为评而评,把评估评价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使政策制定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制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政策,还要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沟通协商。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要主动了解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和意见建议贯穿全过程。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以畅通的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
转变政府职能的成效,最终要通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来体现。要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和群众营造良好创业办事环境。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围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和服务,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继续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等线下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稳步拓展、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功能作用不断增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加快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要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边界,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利益链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和政策文件,推动行业企业自律,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依法整治“红顶中介”,放宽中介机构准入,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通过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更大便利投资兴业、助力创业创新。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