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相关历史名词及文化典故(3)
【半两钱】形状为圆形方孔。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战国时期流通的刀、布、郢爰和贝币等大小、形制、重量和货值不一的庞杂混乱的六国货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圆形方孔的半两钱。该钱币重12铢(中国古代规定1两为24铢)。另外,在钱币上铸有钱文曰“半两”。“半两”二字分列方孔左右,通常是右“半”左“两”。
【簪袅】(zān niǎo)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据说拥有此爵者,可在马上加丝带为标志。《云梦秦简》出土的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秦国的二十等爵】(可分四大类):
10-18级相当于卿: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
19&20级相当于诸侯:关内侯、彻侯,可食租税或食邑,可世袭。
【黔首】战国时期和秦代对平民的称呼。秦始皇时期开始作为官方辞令使用,当时常见的含义相同的词还有民、庶民。黔,黑色。黔首,即用黑色头巾裹头。
【鞫】[jū]作动词时指审问犯人,查究、查问。作名词可指审问犯人这件事,有罪案的意思。
【读鞫】宣读判决书。
【乞鞫】上诉。
【鬼薪】秦汉时的一种徒刑。因最初为宗庙采薪而得名。鬼薪即从事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以及其它各种重体力劳动等。
【笞】[chī] 用鞭、杖或竹板子抽打。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
【髡】[kūn] 把头发剃光的刑罚。
【五刑】古代的五种酷刑:黥、劓、刖、宫、死刑
【黥】在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古代用作刑罚,后来也施于士兵,以防逃跑。
【劓】[yì] 古代一种割掉鼻子的酷刑。劓刑产生的年代极为久远。上古时,就已实施劓刑。周朝正式把劓刑定为“五刑”之一。
【刖足】古代一种砍掉脚的酷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一种说法是刖刑和膑刑为两种完全不同的刑罚。膑刑,指挖去膑骨(膝盖骨)使犯人不能站立;而刖刑特指砍去双脚或某一只脚。
【磔】[zhé]古代一种酷刑,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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