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组复赛|小岗村“大包干”(合肥市方桥小学 徐正峰)

青年组复赛|小岗村“大包干”(合肥市方桥小学 徐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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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大包干”


讲述者:合肥市方桥小学 徐正峰 

20世纪70年代末的凤阳,经济发展极其艰难。人民公社体制和“左”倾错误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生产队上工是“头遍哨子不买帐,二遍哨子探头望,三遍哨子慢慢晃。”“晚上工、早下工,到了地里磨洋工。”农民埋怨“辛辛苦苦干一天,不值一包光明烟(0.19元)”。1978年底的一个夜晚,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18户农民悄悄聚集开会。大家一致同意:分田到户包干,对外隐瞒;各户必须保证完成每年午秋两季交给国家和集体的任务;队干部如因单干“蹲班房”,其他社员帮助其家庭完成农活,并把他们的小孩养到18岁。会议结束,大家签订了保证书,并按下了鲜红的手印。


“大包干”第一年,小岗村就迎来了大丰收。1979年秋,小岗村收获粮食13.3万斤,油料3.5万斤,完成征购任务2万多斤,人均年收入400多元。这一年,自农业合作化以来从未向国家交过公粮的小岗生产队,首次上交公粮,还第一次归还清了国家贷款。这就是后来闻名全国的小岗村“大包干”。


今天,我们赞誉安徽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凤阳小岗村农民发起“大包干”功不可没。同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尝试在安徽早有发端。在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时期和60年代初,安徽等地农民就先后进行过包工包产和责任田的尝试,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压制,均受到批判,被打入“冷宫”。1978年,安徽大旱,赤地千里,难以播种,省委作出了“借地”给农民自种自收的决定。来安、肥西县一些社队突破“借地度荒”的限制,实行起包产到户,肥西县山南公社小井庄生产队还被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作为试点单位,两次前往调研。但这些做法很快都受到了批判,争议很大。因此,在当时“左”倾思想仍有巨大市场的情况下,小岗村秘密进行“大包干”背负了巨大的政治风险。幸而在地方领导,特别是省委书记万里同志的支持下,小岗人最终顶住了压力。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的谈话,明确支持肥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9月,中央明确指出: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发源于安徽的农村改革迅速走向全国,冲破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有力促进了农村体制的创新和市场经济格局的形成。


像历史上许多重大的变革那样,历经四十多年的锤炼与演变,“大包干”产生的效应远比直接解决的问题更为深刻和广泛。它不仅促成了农村生产力解放,重塑了中国农村经济形象,而且造就了中国当代改革的大趋势,为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大包干”已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代称,而是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汇入了中国改革大潮的历史洪流之中,变成了当代中国宝贵的精神财富。


(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供稿)



编辑:睿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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