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之一:以自然为中心

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之一:以自然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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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之一:以自然为中心

道家哲学,有与儒家根本不同之处。儒家以人为中心,道家以自然界为中心。儒家道家皆言“道”,然儒家以人类心力为万能,以道为人类不断努力所创造,故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故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

道何自来耶?道家以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26章)

道不惟在未有人类以前而且在未有天地以前早已自然而然的混成,其性质乃离吾侪而独立,且不可改。因此之故,道家以为以人类比诸道所从出之“自然”,则人实极那么且脆弱,故曰:

“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庄子·秋水篇》)

此天地间那么脆弱之人类,只能顺著自然界—最多不过补助一二,而不能有所创造。故老子曰: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莫敢为。” (《老子》第64章)

韩非子引喻以释之曰:

“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诸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列子闻之曰:‘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故不乘天地之资,而载一人之身,不随道理之数,而学一人之智,此皆一叶之行也。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羡也;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以一人力,后稷不足,随自然则臧获有余,故曰'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韩非子•喻老》)

此论正否认人类之创造能力,以为吾人所自诧为创造者,其在自然界中,实眇小不足齿数。以吾观之,人类诚不能对于自然界有所创造,其所创造者乃在人与自然界之关系及人与人之关系。虽然,道家不承认此旨,盖儒家以宇宙为“未济”的,刻刻正在进行途中。故加以人工,正所以“弘道。”道家以宇宙为已“混成”的,再加人工,便是毁坏他。故老子曰: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老子》第29章)

庄子设喻曰:

“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篇》)

道家认“自然”为绝对的美绝对的善,故其持论正如欧洲十九世纪末卢梭一派所绝叫的“复归于自然”,其哲学上根本观念既如此,故其论人生也,谓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老子》第55章)

比言个人之“复归于自然”的状态也。其论政治也,谓:

“民莫之令而自正。”(《老子》第32章)

此与儒家所言“子率以正熟敢不正”正相针对。又谓: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57章)

此与儒家所言,“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等语.其承认心理感召之效虽同,然彼为有目的的选择,此为无成心的放任,两者精神乃大殊。致道家以为必在绝对放任之下,社会乃能复归于自然,故其对于政治,极力的排斥干涉主义。其言曰: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庄子·马蹄篇》

“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为马之自然状态。伯乐治马,则为反于自然,陶匠之治埴木也亦然。道家以人类与马及埴木同视,以为只要无他力以挠之,则其原始的自然状态,便能永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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