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幼女卖淫案(上)

强迫幼女卖淫案(上)

00:00
11:29

短短20天里,她先是被人诱骗轮奸,之后又被人以裸照逼迫卖淫,20天里竟然被逼“接客”200多次。兴平市14岁的女孩珍珍仍然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就像是一个噩梦。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小眼睛李荣浩

    给主播一个提议,讲完故事不要那么急着结束,可以和大家互动一下,说说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有时候挺想听你说你的看法,结果就没了

    晓东讲故事 回复 @小眼睛李荣浩: 说的有道理。谢谢你的建议

  • 听友307870348

    讲的不错,但是广场太不要脸了,集集有

    良友9019 回复 @听友307870348:

  • liutao19940705

    这就是不学习的后果,非得辍学

  • 张根硕123

    这个珍珍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14岁就辍学,还去网吧,结识混混,虽然坏人应该严惩,但是她父母是否该反思是不是教育出了问题呢?

  • 听友239796608

    晓东

  • 听友67394114

    17岁可以卖淫吗?为什么不说18岁

    村长讲的好 回复 @听友67394114: 多大卖淫都是违法的!但不幼女就是犯法!嫖宿幼女就是强奸罪

  • 三角白

    超级喜欢晓东讲故事

    晓东讲故事 回复 @三角白: 你若不离我就不弃

  • 三角白

    我第一

  • 听友67394114

    国家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叫幼女。14岁以上的叫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