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1.6亿阴阳合同被查,或将引发又一波“限薪令”

郑爽1.6亿阴阳合同被查,或将引发又一波“限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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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欢迎收听全现在今天要跟各位聊一聊:郑爽1.6亿阴阳合同被查,或将引发又一波“限薪令”


根据娱理报道,未签署经纪公司的郑爽原本应按照40%的税收额度,缴纳1.6亿元税前片酬的5119.3万元。然而通过“阴阳合同”的操作,1.12亿元增资款仅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另外4800万打进郑爽妈妈的公司,也仅需缴纳21%左右的税金。如此一来,郑爽实际纳税仅为1013.6万元。


剧集《倩女幽魂》不仅至今为止尚未播出,这个项目本身还直接关联到北京文化的业绩造假。


郑爽1月的代孕生子事件的余波尚未平息,又被曝光出涉嫌“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再次以一己之力震动娱乐圈。


4月26日,郑爽的前男友、前经纪人张恒在微博曝光与郑爽、郑爽父母的聊天内容,揭露郑爽的“四宗罪”:1.郑爽接演《倩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2.郑爽一家人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来逃避税务;3.郑爽宠物狗生病,郑爽因为不舍得花钱就要遗弃狗;4.郑爽去超市喝完东西从来不结账。


张恒为什么又突然对郑爽发难?实际上早在3月底,张恒代理律师就已经对媒体表示,郑爽一部影视剧的收入达到1.6亿,但并未透露具体信息。张恒在微博控诉说,有网友“扭曲事实”“洗地造谣”,认为是张恒教唆郑爽偷税漏税,并遭到郑爽拒绝。他不能忍受这种污蔑,要把事实真相全都说出来,并且在微博中@国家税务局 进行举报。


根据央视新闻4月28日报道,关于演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广电部门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4月29日,郑爽工作室在微博发布:“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翻拍版剧集《倩女幽魂》由上市公式北京文化的子公司世纪伙伴公司投资出品,于2019年开拍,郑爽饰演女一号聂小倩。不过在豆瓣电影页面上,这部剧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且郑爽的名字已经被删掉了。


根据张恒提供的聊天记录,《倩女幽魂》片方原定片酬是1.5亿,拍摄时间为77天,郑爽希望涨到1.8亿,爽妈也觉得1.8亿有点狠,让她见好就收,最后谈到1.6亿。郑爽为避税签订“阴阳合同”,片酬分开打入账户。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交易人签订金额和内容不同的两份以上合同,金额低的“阳合同”用于登记纳税,“阴合同”代表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


郑爽的这份“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则约定片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根据娱理报道,未签署经纪公司的郑爽原本应按照40%的税收额度,缴纳1.6亿元税前片酬的5119.3万元。然而通过“阴阳合同”的操作,1.12亿元增资款仅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另外4800万打进郑爽妈妈的公司,也仅需缴纳21%左右的税金。如此一来,郑爽实际纳税仅为1013.6万元。


总结一下,如果张恒披露的信息全部属实,郑爽的逃税金额或高达4105.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她或将面临高额罚款。


上一次明星的“天价片酬”引发广泛讨论,还是范冰冰2018年因“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而被罚8亿的事件。如今郑爽此事曝光之后,“日薪208万”再次震惊了围观群众,这几天已经成为中文互联网上的一个流行新梗。有网友算了一笔账:郑爽一天收入等同于月薪1万的人工作17年的收入;郑爽年薪可达到6.4亿,阿里巴巴2020年公开净利润约为220“爽”。


很多网友表达了对于明星畸形高片酬的不解:“就她那演技能值1.6亿?我真情实感地觉得内娱疯了。”


在全世界的娱乐行当,一线明星都是“稀缺商品”,能够获得远高于常人的巨额收益。然而,国内影视圈演员的“天价片酬”一直为人诟病,是因为演员对作品的贡献与其获得的报酬往往不成正比。回顾近两年来的爆款剧集,比如《山河令》《陈情令》,都是火了之后捧出明星,而非依靠一线明星才火。一些影视制作公司之所以要请流量大牌,往往也是为了获得投资方的关注、获得视频网站“S级”项目的评级,是为了在“码盘”阶段就能为公司获得利益。


但这些关注与重视,并不会真的让作品获得较高的口碑和收益。比如说郑爽的这部《倩女幽魂》,不仅至今为止尚未播出,这个项目本身还直接关联到北京文化的业绩造假。


北京文化曾于2016年以13.5亿元完成对《倩女幽魂》出品方世纪伙伴100%股权的收购,但是于2020年准备将世纪伙伴以4800万的低价转让出售。几乎同时,北京文化前高管娄晓曦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其中提及,北京文化利用《倩女幽魂》等项目助力未完成业绩的子公司,通过提高电视剧制作成本进行利益输送。


《倩女幽魂》项目背后到底与北京文化有什么猫腻?目前北京文化尚未就郑爽一事发表回应。


实际上,为了解决“天价片酬”这一行业通病,主管部门曾多次颁布“限薪令”相关文件,演员片酬理论上应该已经来了一个急刹车。


2017年9月,多家影视行业组织就曾联合发表声明,提出演员总片酬不应超过项目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能超过总片酬的70%。2018年,范冰冰的事件曝光之后,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和电影局等五部门正式发文,明确将行业组织建议的“40%和70%限酬”写入规定。2019年11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平台联合六大影视公司进一步具体发布声明,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然而,郑爽的《倩女幽魂》合同正是于2019年“顶风作案”的,这也说明许多一线明星或许仍然存在逆“限薪令”而行的违规状况。如果不是张恒的主动举报,通过成立其他公司、让家人担任制片方重要职务获取报酬的行业“潜规则”并不会为大众所知,“阴阳合同”至今依然可以瞒天过海。


就在相关部门表示要严查之际,近期,多个明星工作室被网友发现在近日内注销。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关联企业涉及注销的名人(时间倒序)包括: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不过,这其中大部分工作室都是在郑爽1.6亿片酬事件曝光之前注销的,目前尚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原因。


无论如何,参考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曾经引发的连锁效应,郑爽一事很可能也将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会进一步加强对演员违规片酬的查处、对影视行业的监管。


感谢收听本期节目,更多深度报道,欢迎订阅本节目,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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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忽悠局局长

    请问,就这种巨额偷税的人,不应该受刑法吗?和贪污味道不同,但本质一样!

  • 1366269opwr

    遇人不淑啊!害死自己了!

  • 你先去写作业

    自作孽,不可活

  • 1362121vsbn

    认识渣男就是你命中的劫

    涛涛_kq 回复 @1362121vsbn: 渣女与渣男,王八对绿豆,对上眼科

  • 听友222558424

    应该没两个清白的吧,人类的欲望啊,有几个能

  • 肖先生xl

    早该弄弄这些垃圾了 有钱往国外跑 祖国的发展一点不出力 相反来骗

  • 墨雪桥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 妖妖桃枝

    成钱虫了

  • 大圣爷_y3

    虽然郑爽的确不行,这男的也是真的渣的够彻底

  • 童童_wb

    放心啥事没有,人家都这个卡位了,也就是退圈而已,她能拿到1.6亿,她身后的公司是多么牛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