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是410最纯最亮的颜色——红色。 她喜欢红色,爱穿红色,性格也是红色的。410 谁也不会忘记当年我和怡关于雷锋的皮茄克的那场大辩论。当时,某报报道说,据雷锋的战友披露,雷锋的遗物中除了毛选和千层底的袜子,还有一件皮茄克和一块英格表,这在人们平静的心里激起不小的波澜。怡认为:雷锋既然能毫不犹豫地把钱捐给灾区,一定不可能为自己私存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则相信: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雷锋可以穿千层底的袜子,但不见得不喜欢手表、皮茄克。其实我和怡的分歧还不仅仅停留在细节上。怡心中的“好”一定要好得纯粹,好到极点。她界定的好人都要好得像神一样。而我则喜欢生活的真实,我宁可相信雷锋是人而不是神,否则,“学习雷锋”就会变成一句空谈,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像神一样。
从那以后,我发现怡只要把谁列为心中“神明”,就一定会全力以赴地维护他(她)、爱戴他(她),决不容许别人的半点儿不敬。
大二开学以后,校方在宿舍区安了高音喇叭,每天早晨7点准时播放新闻。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在半梦半醒之间倾听着世界其他角落的动静,忽然消息传来:台湾女作家三毛自缢身亡。我们一下子全醒了,遥远的梦境陡然变成了可以触摸的现实。怡呼地坐起来:“这怎么可能呢?”410的天阴了。整整一个星期,怡的圆脸换做了长脸。三毛用自己的方式找到了安宁,却没有为她身后的世界带来和平。对于她的死,一时间,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怡起初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继而便从她所熟读的三毛作品中找出许多她选择死亡的高尚动机,以驳斥那些造谣诽谤的无稽之谈。那个星期,怡的心情一定比她的表情更苦。尽管我依旧不能苟同怡的见地,却被她的忠信打动。
在410,我和怡的争论是经常的,有时,一个站在地上、昂首力争,一个站在上铺、低头反驳,气势犹如水火不容。我们争论得那样投入,那样开诚布公,这在我毕业以后的生活中是很少见的,以后流行的是“无影拳”一一往往你还不知道对手是谁的时候,已经倒在血泊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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