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编】1—夫妻双方约定一方婚前财产共有,离婚时能撤销吗?

【婚姻家庭编】1—夫妻双方约定一方婚前财产共有,离婚时能撤销吗?

00:00
03:16

【基本案情】

王某有一套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王某与刘某结婚后,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王某婚前购买房产为王某、刘某夫妻共同所有,但并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2016年刘某以夫妻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前述房产50%的份额由其所有。王某则主张系婚内赠与,该房产未办过户前其有权撤销。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