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文言文】致沅弟:打仗必有安排算计

114.2【文言文】致沅弟:打仗必有安排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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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咸丰七年十月十五日与沅弟书


沅甫九弟左右:十一日彭金三至营,发第二号家信,想十九上下可到。十五日巳刻俊四等归,接弟初八日信,具悉一切。


前信言牵率出队之弊,关系至重。凡与贼相持日久,最戒浪战。兵勇以浪战而玩,玩则疲;贼匪以浪战而猾,猾则巧。以我之疲敌贼之巧,终不免有受害之一日。故余昔在营中诫诸将曰:“宁可数月不开一仗,不可开仗而毫无安排算计。”此刻吉安营头太多,余故再三谆嘱。


重九所发之摺,十二日奉至朱批,兹抄付一览。圣意虽许暂守礼庐,而仍不免有后命,进退之际,权衡实难。王得二十六日赴吉,先书数行,以达左右。俊四等十八日赴吉, 再行详布一切。顺候近佳。


兄国藩手草

十月十五日申刻(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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