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第40课
两边都不带我玩,是我的错?沃尔科特的困惑
听说过圣卢西亚吗?圣卢西亚是加勒比海西印度群岛的一个小岛国,曾经是英国、法国争夺的殖民地,1979年才获得独立。它只有616平方公里,面积和成都市区相当,人口才18万多。可就这么一个弹丸小国,最了不起的是,它向世界贡献了两位诺贝尔奖得主,一个经济学奖,一个文学奖。其中获得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就是咱们这节课要介绍的诗人沃尔科特。
咱们这张由30个大师组成的世界诗歌地图,放上沃尔科特这最后一块,就算拼成了。
沃尔科特1930年出生,是个混血儿,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非洲黑奴的后代,他身上还有荷兰血统。他爸爸是个有才华的画家,在他刚生下不久就去世了,当小学老师的妈妈,同时干着裁缝的活儿,一个人把三个孩子拉扯大,非常不容易。他妈妈还是个业余剧作家,最喜欢在家里朗诵诗歌。
所以说,沃尔科特写诗,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沃尔科特14岁开始发表诗歌,18岁的时候想出版自己的第一本诗集。印诗集需要钱,虽然不多,就两百美元,可是家里实在不富裕。还是他妈妈一咬牙,给他掏了这两百美元。沃尔科特也争气,诗集印好以后,他跑遍全岛,卖给朋友们,最后回了本,把钱还给了妈妈。
必须给沃尔科特的妈妈点赞,真是有格局、有见识,把孩子们都培养得很好,不光沃尔科特名满天下,他的双胞胎兄弟后来也成了一个剧作家。
沃尔科特的身份认同
沃尔科特领取诺贝尔奖的时候,瑞典学院说他“忠于三样东西——他所生活的加勒比海、英语和他的非洲祖先。”这个评价特别准确,正好点出了他诗歌创作和艺术成就的几个主要来源。咱们一个一个说。
先说说他的非洲血统。在加勒比地区,黑白混血儿是挺尴尬的一群人,他们的身份特别模糊、暧昧,白人黑人都瞧不起他们,不愿接纳他们。沃尔科特作为黑白混血儿中的一员,就必须回答一个根本问题:我到底是谁?
他多次写到了这种身份认同上的困惑和纠结。他有一首长诗叫《“飞翔号”纵帆船》,就写了这样一个黑白混血水手,他念念不忘的是海风、诗歌,还有一个他钟情的女人。他没有名字,人们就用外号称呼他,叫“萨宾”,是个混血儿专用的蔑称,在中文里面听着就像骂人,其实意思也差不多。他说自己:
我只是一个热爱大海的红黑鬼,
我受过健全的殖民地教育,
我身体里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人,
要么我什么都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
我们能明白听出其中的悲哀和无奈。最后一句话点出了他们作为一个群体,希望获得身份自觉的强烈愿望。还有这个:
在白人之后,黑人也不想要我了
一旦权力朝他们那一边摇摆。
第一次用铁链锁住我的双手并道歉:“历史”,
第二次说对于他们的自尊而言,我还不够黑。
里面所说的“历史”,大意是,白人殖民者带来的伤害是历史造成的,没办法,你们就受着吧。可你们先天的不足就是,你不够黑,不够纯粹。
他还有一首名诗叫《远离非洲》,这么写:
我被双方的血液毒害,
分裂直到每一根血管;我该面朝何方?
我曾诅咒过
英据时代醉醺醺的官员,我该在
这个非洲和我爱恋的英语之间挑选谁?
这首诗写的是在肯尼亚爆发的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茅茅起义”;起义中滥用暴力的情况也很普遍。所以沃尔科特内心的矛盾和困惑,在这里就更强烈了,那是一种发生在种族、文化和政治层面的精神分裂。问题是:既然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沃尔科特准备怎么选择呢?
沃尔科特诗歌中的加勒比风情
他的选择是:既保持自己血缘的根,又积极拥抱多元文化。这就要说到他的第二个关键词:加勒比海。沃尔科特在诗歌中充分展示了加勒比风情,包括它的美,它的苦难,还有它的活力。
他的代表作是长诗《奥麦罗斯》,有8000多行。奥麦罗斯就是古希腊诗人荷马的希腊语名字。从沃尔科特用荷马做诗名,就能看出来,他要写一部当代的加勒比史诗。他对荷马史诗作了全面的仿写和改造,借用了史诗的框架,里面人物的名字也是借用的,比如史诗里的英雄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成了加勒比海一个讲英语、一个讲法语的渔民,美女海伦成了渔民阿喀琉斯的妻子,两个人都在争夺她。你知道,圣卢西亚被称为“西印度群岛的海伦”,这就暗示了她被英国、法国殖民者争夺的历史,具有非常强的象征性。他通过这些加勒比海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将加勒比风情、希腊史诗、欧洲殖民史、西方文学史和个人历史都融为一炉,因而被称为“当代荷马”。
他在短诗里写的加勒比风情,就更多了。比如这一句:
每座剥蚀的棚屋都倚在一具木拐上。
好像瘸腿之人满足于失败。
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类比,写的是加勒比岛民生活的贫困。
他还有一首诗叫《世界之光》,写他回家乡坐小巴的经历。他在里面写了圣卢西亚日常生活的面貌,像杂乱的市场、喧嚣的酒馆、喝醉的女人等等,但这些都被车上一个美女的光彩掩盖了。他写道:
我想象一股浓烈而香甜的味道
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仿佛散发自一只安静的黑豹,
而那个头就是一个盾徽。
这个偶然见到的美女为什么让沃尔科特心潮澎湃?要特别注意一下“盾徽”这个词。盾徽是圣卢西亚国徽上的一个图案,他这么用,就是把这个美人与国家联系起来了。他接着写:
这时她就像一座雕像,像德拉克洛瓦一幅黑色的
《自由领导人民》,她眼睛里
微鼓的眼白,雕刻似的乌木嘴巴,
身体结实的重要部位,一个女人的重要部位,
但就连这个也在黄昏里逐渐消失,
除了她轮廓的线条,和那凸显的脸颊,
而我暗想,美人啊,你是世界之光!
他感到“一种会使我流泪的强烈的爱”,但这爱不仅是给那个美女的,还是一种对故乡、民族的复杂感情,是一首深沉的颂歌。他极善于发现生命、生活中美好的瞬间,凭着敏锐的感觉和语言才能,把平常的事物神圣化。
沃尔科特诗歌中的画面感
第三个,说说英语对于沃尔科特的重要性。沃尔科特对英语的热爱,在《远离非洲》那首诗中已经表露得非常清楚了。由于这种热爱,他在使用英语的时候,形成了一种华丽、繁复的风格,诗里从句套着从句、意象连着意象,技艺十分高超。诗人布罗茨基认为他是“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听一听这几句:
一场季节的革命磨快它们的感觉,
它们的目标是我们热带的光,而我
在这日出时醒来,看见一场
从心意中迁徙而出的形象的暴动。
乍一听可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可如果我告诉你,这是描述一大群候鸟飞向天空,准备飞往热带,你就会赞叹,写得好精准、好细腻啊。鸟群占据了早晨的天空,可不就像是“形象的暴动”么。这首诗,画面感超强。
这画面感是怎么来的呢?一方面,当然是沃尔科特的语言的魔力;另一方面,还因为他是个画家。还记得吧,他父亲就是个画家,很早就去世了,不过沃尔科特应该是继承了父亲的天赋。沃尔科特的诗,有的时候完全是绘画的感觉,色彩、形象、层次都特别鲜明。再听听这几句:
一轮明月即将升起,随后
充溢的悲伤将会击打我,我的心将会摇荡
如一匹马的头或一片震颤的竹林。
这首诗是写朋友之死带给他的悲伤和思索。明明是写心境,可是在他笔下,又是一副绝美的画。
沃尔科特的诗是对生命的感叹
沃尔科特诗歌的这三个特征,对自我身份的探寻、对加勒比风情的描绘、对语言之美的追求,其实最后都汇集到一起,化作对生活和生命的感叹。还是在这首写朋友之死的诗里,沃尔科特这样写死亡:
……尽管
爱潜藏在它下面,死
愈令人惊奇,爱愈深沉,生活愈艰辛。
这是只有历尽沧桑的人才能写出的诗句,里面融进了多少感慨、忧伤和体悟啊。这首诗出自沃尔科特80岁时出版的诗集《白鹭》。他回顾一生,怀想点滴的美好,向他伤害过的人忏悔,珍惜那些还在的朋友。
听听这几句:
即将辞世,而这些白鹭在雨中漫步
似乎死亡对它们毫无影响,或者它们像
突临的天使升起,飞行,然后又落下。
这是一种典型的老年的诗,诚恳,感伤,又宽厚。你应该注意到了,他在诗里写到了白鹭。很有意思,他的整部诗集里总会有白鹭出现,有时是整整一组关于白鹭的诗,有时是一个用白鹭打的比方,有时只是一个形象,惊鸿一瞥,神龙不见首尾。这个白鹭,让人不由得想起史蒂文斯的乌鸫。白鹭和乌鸫,凑成一对倒挺合适,你说呢?
它的象征性很强,既是生命,也是艺术。在沃尔科特那里,生活就是艺术,艺术就是生活,二者互相造就。
结语
好了,这一讲我给你介绍了诗人沃尔科特的故事,主要讲了三个要点:
第一,沃尔科特在诗中表现了他在殖民地生活中有关自我身份的困惑;
第二,沃尔科特的诗充分展现了加勒比地区的风土人情和精神世界;
第三,沃尔科特通过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创造画面感十足的诗,写对生活的感慨。
最后,请你听一听沃尔科特的组诗《白鹭》的第八首,并且思考一下:为什么说死亡对白鹭毫无影响?欢迎你和我一起讨论。
我推荐的沃尔科特诗歌的中译本,是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诗集《白鹭》和史诗《奥麦罗斯》。
这次的课就到这里,我们现代诗歌课对30位大诗人的介绍到此全部结束。谢谢你的收听。
感谢雷格!希望有续集。
请问以后还会出新节目吗?
雷格说诗歌 回复 @如是狗闻: 大家喜欢就出
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1930年1月23日~2017年3月17日),圣卢西亚诗人、剧作家及画家,主要作品有《在绿夜里》《西印度群岛》《白鹭》等。 1930年1月23日,德里克·沃尔科特出生于圣卢西亚的卡斯特里。1953年,毕业于西印度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62年出版诗集《在绿夜里》。曾获得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和2011年艾略特奖。2017年3月17日,德里克·沃尔科特在圣卢西亚的家中因病去世,享年87岁。
被《世界之光》打动
么么😘
喜欢,一定出新节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