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有风险,安全要自保
曹宁说法 回复 @风彩之声:
2020年东莞市发生的类似案件,法院只判送醉酒者回家的那个人赔偿,其余共同3名饮酒者因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怎么判怎么有理
曹宁说法 回复 @赑屃篪琥: 案情大体相同,案件结果不同,这种现象很正常。
确实很讨厌饭桌上劝酒的
曹宁说法 回复 @春风10化雨: 是啊,话说谁不烦这事呢
我今天梦见自己拿这期节目内容给别人普法👀👀👀👀😆我是不是个合格的学法人 特意跑过来评论哈哈哈哈😆
曹宁说法 回复 @preclude怨天尤人: 虽然难以置信,但我选择相信你
以后都不参加聚会了
曹宁说法 回复 @小迷糊佳佳: 哈哈,以后参加茶话会吧
最烦就是酒宴,到中国这个社会不参与酒局很难办啊,郁闷
曹宁说法 回复 @大脸猫牛牛: 建议酒局过程中音响播放我的节目
一起出来玩应该相互照顾。 不过自己的过失,硬赖到别人头上,也有点儿不讲究。 哎,太难了!
曹宁说法 回复 @1510856trry: 以后酒量不行的一桌
无懒家属!糊涂的法官
曹宁说法 回复 @艾死你: 别激动
以前听过一个案例,提前签这种协议好像不能免责
曹宁说法 回复 @广羽人彡清蒸: 最大程度上吧,也看法官的理解。
曹宁说法 回复 @卡卡真的是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