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虐杀案件第4名云南食人魔张永明碎尸食人案(1)

中国十大虐杀案件第4名云南食人魔张永明碎尸食人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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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PIAY

    还是上面虐杀女儿让我更难受

    吴家妞妞 回复 @YLBL: 越过不听,受不了,有孩子的听不了这样的内容

  • 总有一天能看流星雨

    其实证明死刑是永远无法替代的刑法,对于极端犯罪就得极端惩罚,否则只会再次危害社会,有些人能改,有些人永远也改不了。

    Giao哥142 回复 @总有一天能看流星雨: 朋友告诉你有一句话叫天性难改,本性难移,也就是说呢,一个人他罪恶多端,估计就永远改不了,这可能是他天性,或者就是他本性,这无法改变他这种人格,这叫反社会人格,就是畜牲,就是恶魔就是没用的渣子

  • 我聊张永明

    我去,我听这个咋这么别扭呢?跟我同名。听着真难受

    剪村空 回复 @我聊张永明: 兄弟,没事的,全国同名的人多了去

  • 塑料小人C

    拿来我们村卖过 说是鸵鸟肉 我同学家买了吃过说是味道比较咸 我妈也差点就买了 恶心。

    东亚_7y 回复 @塑料小人C: 我家就买过,后来知道是人肉,冰箱都丢了

  • 黎夏柒七

    他还到我们玉溪卖过人肉,还声称是鸵鸟肉,我姐姐的老婆婆还买来吃过

    1362239xgua 回复 @黎夏柒七: 那岂不是吃过人肉

  • 别让我一个人醉_cw

    我倒不觉得是百害无一利。我认识了一人,交往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合适,可那人视频,微信,电话骂我,骂我的家人,刚开始我也和他对骂,后来我猛然想到我曾听了不少这样的案例,就赶紧把那人的微信电话全删除了,不和他骂了,我想这人这么无赖,别那天惹急了再把我杀了。交往时我没有告诉那人我住哪里,更没有带那人到我住的地方去。好在自己留了个心眼,切记,切记!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住址。

    听友228354663 回复 @别让我一个人醉_cw: 完了,我以前告诉过别人地址,他会不会记下来等哪天有机会找我阿

  • 阿古哒丶

    案情恐怖至极,令人毛骨悚然已经成为主播的座右铭了

  • 听友259913835

    前20年间世道真乱

  • 汉斯和玛格丽特

    作者对虐杀表述的不够,第五个女人杀亲生女儿的算是,其他吃人肉的都是变态,虐杀是之杀人手段异常残忍吧

  • 龙子天

    这个我听过,绝密档案里面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