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9~1125条

第1119~11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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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冯晶晶律师

    老师,请问立遗嘱时是法定继承人如配偶,但继承开始时已不是法定继承人如已离婚,这份文书是遗嘱还是遗赠?

    民法李帅律师 回复 @冯晶晶律师: 个人认为以遗嘱生效时的状态为准。

  • 修心内自秀

    老师讲的非常棒,虽然我不是法考生,但是也非常受益。我考社会工作师也很有用,不知道老师有没有讲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课程?

    民法李帅律师 回复 @修心内自秀: 这个真没有

  • 梦里水乡_kg

    老师你讲的真是太好了,重拾我学民法的信心,越学越开心,越学越有信心,信心老师!

    民法李帅律师 回复 @梦里水乡_kg: 相信自己~

  • 听友69389181

    老师讲得非常清晰认真,太棒了,司法解释有吗,没找到啊!

  • 听友109933674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何时 请明示

  • 听友259768628

    婚姻法新定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是一个混帐条文。中国家庭基本框架是女方到男方共同生活与公婆共同组成家庭,媳妇不赡养公婆在这个家庭老人如何立足,养老问题如何解决。现代社会道德沦丧,媳妇嫌弃,遗弃,甚至虐待公婆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没有収入来源的老人处境更悲惨,这个法律条文更给不赡养公婆的媳妇以法律上的支持,简直是为虎作伥。法律制定者到基层看一下,尤其到农村看一下现在的家庭关系,看一下老人的处境就不会岀现这样的法律。 自古当政者以孝治天下,用道德服民心,可现在法律在贱踏道德让人心寒。 尤其老师讲到,若公婆病了儿子只能用自己的钱给父母看病,而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公婆看病,

    张孟谈 回复 @听友259768628: 主要是权利义务不太对等啊,儿媳如果认为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那她一定要享受相应的权利,但是公婆死亡的时候,他又不能作为法定第一是为去继承,你说这个合理吗? 你说的是从情感上讲,有一定道理,但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也是基本道理,而且是在法理上是必须倡导的基本原则 这个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不可能给婚姻家庭编开这个例子,如果开了这个把本来属于所谓道德意义上的东西上升到法律无那其他领域都会跟着变动。 一句话来讲,就是道德是道德的问题,法力是法力的问题,法律不要掺和道德的问题

  • 瞐歮

    打卡

  • 听友109933674

    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的起算点从何时开始 ?

  • 听友336321699

    老师你有诉讼法的讲课没有

  • 听友187984917

    老师,第1122条,个人财产。例如: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死亡,这个房子怎么处置?房子的一半不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