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对于左边的人怎么就是对象错误了呢?
喵喵爱听书吖 回复 @九品春秋: 行为与故意同时存在原则
15年卷二第56题,答案B有问题
二、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道路四部走: (1)客观有无危害行为:对象不能犯;有危害行为—— (2)主观:打兔子打成小孩,有危害行为没有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打张三打成李四,有危害行为也有主观故意的认识错误—— (3)判断不同犯罪构成间的认识错误;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4)对象错误;打击错误。 【对侵害对象有无故意,无故意为打击错误;有间接故意或直接故意,判断有无认识到侵害到他人的可能性,无认识到的可能性为对象错误,有则为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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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寄毒酒案件我听晕了
48分
二、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道路四部走: (1)客观有无危害行为:对象不能犯;有危害行为—— (2)主观:打兔子打成小孩,有危害行为没有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打张三打成李四,有危害行为也有主观故意的认识错误—— (3)判断不同犯罪构成间的认识错误;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4)对象错误;打击错误。 【对侵害对象有无故意,无故意为打击错误;有间接故意或直接故意,判断有无认识到侵害到他人的可能性,无认识到的可能性为对象错误,有则为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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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钟寄毒酒211室依然是个打击错误 甲对丙的死亡心理是过失,怎么能说是故意呢?
8x3a2wlyfzhiu1ifjvha 回复 @康德皇帝: 明显就是对象错误,回归到大树底下打枪,他寄给的就是211,211的也确实收到了毒酒,只是对象发生了错误,怎么还能是打击呢?又不是寄给211,结果邮到217,这种才是打击!寄毒酒肯定是想让211的人死.死的也是211的,只是一看死错了人,总不能是不想让211的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