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律师说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

戴律师说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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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闪离者、冲动离婚者较多。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让轻率离婚者有了理性思考的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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