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附王叔和《伤寒例》3-1

卷末附王叔和《伤寒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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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末附王叔和《伤寒例》3-1

叔和《伤寒序例》,悖谬之至,而传流千古,遂成伤寒祖派。
程氏应旄郊倩,解经义以辟之,甚有识悟。
惜其议论多疵,削而正之,存其梗概,以破医书承袭之讹。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者,皆繇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
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
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
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
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
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
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止一气耳。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是以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飨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素问•生气通天论》: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
故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因于露风,乃生寒热。是以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夏伤于暑,秋病痎疟。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四时之气,更伤五脏。
金匮真言论: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冬时寒水蛰藏,阳气下潜,人于此际,宜顺天时,以藏水精。
精藏则相火不泄,坎阳乃秘。
若冬不藏精,坎阳泄露,相火蒸炎,孔窍常开,是以易伤于寒。
寒束皮毛,相火莫泄,虽当冬时,实行夏令。
及其冬去春来,袭以温风,开其皮毛,风愈欲泄,气愈欲闭。
卫气一闭,遏其营血,郁热燔蒸,温病作矣。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冬伤于寒者,因于冬不藏精,春必病温者,因于冬伤于寒。
盖肾精不藏,相火泄露,外寒闭其内热,是以春时得风,必成温病也。
叔和但据白文有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语,仲景《伤寒》中,殊未拈出,便从无中生有,演出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春夏温热,皆由冬时触寒所致,甚属荒陋之说矣。程氏此节未妥,酌改之。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
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热者,必死。
程氏曰:《素问•热论》黄帝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热病为伤寒之类,其与伤寒,自是两病可知。

盖伤寒有统属之伤寒,有分隶之伤寒病。
凡病从皮毛得而属于太阳经者,皆得谓之伤寒。
于太阳经中,有发热恶寒,头身痛,骨节疼,无汗而喘,脉阴阳俱紧者,方得名为伤寒病。
其外风、暑、湿、热等病,不必如伤寒,此一病之脉证,而为伤寒之类则一,故谓热病为伤寒之类则可,谓伤寒为热病则不可。
热论: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其易温云热者,以夏至前为温,夏至后为暑,温不足该之,而有热无寒则均。
伤寒必恶寒,表虽热而里无热,温病一起,表里俱热,挨经而日增剧。
势之难遏,似不同于伤寒,然势虽从经过,未连及脏,故热虽甚而不死。
叔和加一凡字,将寒伤营之病,混作热病,而以热虽甚之热,混伤寒发热之热,由此淆黑白而为一矣。
热论: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两感者,冬不藏精,相火发泄,故冬去春来,风露外袭,郁其内热,感应更速,于是表里双传,此其阳亢阴枯,更甚于前,是以不免于死。程氏此节未妥,改之。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痛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若两感于寒者,
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
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
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
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营卫不拈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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