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第839条—多式联运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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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法所称的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 ,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 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可见,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是多式联运合同区别与传统运输合同的最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