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11 纪孝行章第十

《孝经》11 纪孝行章第十

00:00
07:35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