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的听友你好,这节我来谈谈美国。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人们都把它称为山巅之国。从400年前的5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港开始,基督教精神,特别是基督教清教的精神,就成为美国立国的根本,是美国精神的主流。
我们知道北美13州本来就是英国的殖民地。在十八世纪的中期,这些生活在北美的居民都视自己为大英帝国的臣民。但是,后来发生的英国和法国争夺殖民地的战争,双方都消耗巨大,英国想通过增加税收来解决财政困境,于是对殖民地强行颁布了一系列的税收法,比如1764年的糖税法,1773年的茶叶法,1765年的驻兵法等等。
这些不得人心强制性的税收义务,激怒了北美的居民,催生了他们想自治的想法。于是他们提出个口号叫“无代表不纳税”,并且在1773年茶叶法颁布以后发生了波士顿茶叶事件,这就是北美居民抗议英国宗主国的代表性事件。
我们知道在1776年的7月4号,大陆会议发表了《美利坚十三联合邦的一致宣言》,这份宣言也深受法国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当然这个独立宣言也就拉开了战争的序幕。在华盛顿的领导下,独立战争于1781年宣告结束,战败的英国在1783年签订了《巴黎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那么美国这个新诞生的共和国,它在建立过程当中,吸收了法国启蒙运动的精神成果,这些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他们按照要把联邦政府建立在人民主权之上的原则,制定了一部保障公民自由和人民主权的宪法。那些记忆犹新的13州和英国宗主国之间抗争的历史,使美国立国者对政府权力极为警惕。新的宪法在对于政府权力的制衡和约束方面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因为他们要千方百计地维护人民的权利不受到公权力的侵害。
我们都知道美国社会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美国公民保有持枪权,尽管这种持枪权导致了一系列惨案的发生,但是美国政府从来没有想过要通过立法来限制国民持枪。我们的媒体经常会报道美国哪些地方又发生了枪击案,包括学校教堂里面,有时候一死就是几十个人。那按照一般的想法,你为什么还让他们持枪呢?但是美国人不是这样想的,美国人从骨子里面强调的就是要保证公民的权利,他们认为既然政府的警察可以持枪,那人民就一定要持枪,否则就不公平,因为有枪的警察可能会威胁那些没枪的民众,那么人民可能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就会遭到政府的欺凌。所以从持枪这个权限来看,美国整个立国的精神,它是一定要保护人民的利益的。
我们知道,美国的这些制宪者,深受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政府是基于人性恶而成立的,所以他们在宪法制定过程当中,始终是表现对政府的不信任,并且在政治制度设计当中,将洛克、孟德斯鸠的这种分权制衡理论就设计到政治制度里面,设计到宪法里面去。对于宪法的核心问题就是限制公权力,他们是进行了非常激烈的辩论和非常审慎的考虑,虽然这些立国的先贤并不是一些纯粹的理论家,但是他们大多都是北美各个殖民地的政治精英,他们有非常丰富的政治实践,特别是他们有和英国统治者抗衡的这种经验。
我们说美国是一个真正的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但是我们会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什么奇怪的现象呢?就是说美国人在关于其自身的精神信仰的历史叙事当中,他们从来没有把自己停留在仅仅是和原来宗主国英国的关系上。照道理他们从英国分开,他们那个时候都是基于英国的国教圣公会,但是美国人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精神信仰传统归于英国的国教圣公会。有人说,那是由于美国和英国发生了战争,美国人不愿意把自己和这个英帝国去链接在一起。但是我们看到,美国人也没有把自己的宗教信仰的源头停留在五月花号上面,他们也没有把自己的信仰承接到清教的分离派的关系上来,对不对?这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那么美国人他们怎么叙事呢?美国人把自己的立国传统和立国的精神上溯2000多年,牢牢锚定在遥远的耶路撒冷,锚定在古老的犹太传统,锚定在《旧约》的先知时代。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啊,他们认为美国基督教的信仰,源于英国,超越欧洲,回归犹太。美国人认为耶路撒冷的信仰和伦理才是美国秩序的根基,换而言之,美国人承认自己的精神历史传统是犹太基督教传统,这个是这么回事呢?
我们前年在读书会组织大家读了一本拉塞尔·柯克的叫《美国秩序的根基》这本书。这本书它的作者就是柯克,这个人是美国当代保守主义运动的一个思想导师,他从两个方面来回答的这个问题:第一点,他认为美国人都坚持认为,美国和整个西方的观念秩序是2500年历史演化的成果,怎么理解呢?就是拉塞尔·柯克他对美国的秩序做了一个寻根之旅,他把美国的秩序形成归纳为四个古老的城市,就是耶路撒冷、雅典、罗马和伦敦。为什么从耶路撒冷开始呢?他认为《摩西五经》是犹太民族灾难最深重的时候形成的思想成果,这个思想上的成果归纳起来就四个字叫“原罪”和“救赎”,在犹太人的这个地方就是叫“弥赛亚”意思。正是因为人类有了原罪,所以人类才期盼救赎,而救赎的核心是神、是上帝。所以拉塞尔·柯克说:以色列对现代社会秩序最重要的贡献,就是真正的律法都是来自上帝的理念,上帝才是秩序和正义之源。
我们知道原罪和救赎是整个西方世界最根本的精神结构,我们可以说西方的一切文明都是在原罪和救赎这么一对矛盾上来展开的,为什么呢?因为救赎的核心就是确立神的位置,如果人没有罪性,救赎就没有意义。但是如果没有神,救赎就无法完成。救赎靠什么呢?以色列的先知都知道,生命之河源于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永恒之城,救恩是出自耶路撒冷的,因为上帝在这里和人相会。
所以,美国人认为以色列人从埃及到应许之地,就是离开一个旧的道德秩序,进入到一个新的道德秩序。那么,他们也做了一个类比,就是说2000多年以后的五月花号之旅,这一群清教徒来到北美,其实也是一个同样的海上漂泊的“出埃及记”,因为他们离开英国来到美国就是离开一个旧的道德秩序而进入到新的道德秩序。
第二点,就是我们可以说美国的立国继承的是犹太教的圣约传统。美国是一个讨论出来的国家,我在前面说,所谓一个讨论出来的国家,就是这些美国立国的先贤在费城制定宪法,这个宪法是体现了上帝的意志的。我们知道人类有两种约:一个叫宪约一个叫圣约。宪约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立约,宪约的文本就是国家的宪法;而圣约是人和上帝,是人和神的立约,所以圣约要高于宪约。所谓高于就是宪约必须要体现圣约的意志,而这个圣约传统来自哪儿呢?就来自基督教传统。
犹太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是一个和上帝立约的民族。在旧约圣经当中,犹太人先后和上帝立有伊甸园之约,诺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大卫之约等等。耶和华神和以色列的关系,是伦理性的圣约关系,圣约是上帝和它拣选民族的一个永恒的约定。所以美国人认为,如果不诉诸律法和先知,美国的政治理论和体制,以及美国的道德秩序就不可能得到很好地理解,不可能得到很好的维系,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更新,所以“我们信仰上帝”这个美国的理念,重新确认了与诺亚、亚伯拉罕、摩西以及以色列的子民们所立的圣约。
我们可以说1776年的费城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1787年美国的立国和制宪会议,就是继承了犹太人的圣约传统,因为他们制定了一部体现上帝意志,充满基督教文明的这么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使美国人民成为上帝的子民。
我们正在读一本书叫《飞跃5000年》,这个《飞跃5000年》它归纳了美国立国的28条原则,这28条原则既是对美国国父们建国思想的精准概括,也是对美国宪法宪政精神的高度提炼。我们知道美国的政党,特别是美国的共和党,在政治上他们是持一种保守主义立场。那么他们保守什么呢?严格的讲就是保守它的犹太基督教传统。美国最大的基督教团体叫基督教福音派就是把犹太基督教传统作为他们的标识,他们的logo,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现象。
好,这节我就讲到这里,谢谢。
有些知识点有特色,不过看问题格局还是太低了点
陈老师,97/98这两节好像是你整个课程的核心。虽然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观点,但 还是非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