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诡辩。1.不管化疗效果如何至少家属知道情况后可以多一种选择,而不是被迫接受病人仓促死亡这一种选择。2.这些都是诊断出来之后的后续选择,本案的病人是连选择权和病情的真实情况都没了解到就死亡了。
由麦麦麦子 回复 @EricaYip: 是诡辩,但因此追究法律责任不合理,化疗本来就是个体化差异很厉害的科目,而且化疗的副作用不是像鹰派说的那么轻描淡写,现代化疗死于副作用也大有人在,本案可以追究财前的渎职和违背患者知情同意权,但“因为没有化疗所以患者死亡”这条,根本毫无道理
没经过缜密检查而实施的手术,术后却要求主治医生完善处理,好比明明裁了条裙子,却要求缝制成裤子,主治医生怎能不为难呢。
是癌症治疗方式的博弈,也是内外科在癌症医学领域地位的争执
为啥不播完啊
我严重怀疑年轻的关口律师,想通过代理佐佐木家的案件博名上位
打卡
想要证明医生失德实在太难了,没有文字证明,没有能抓住的医疗数据。
感觉后来关于化疗的手段是否应该用的辩论意义不大啊,直到现在化疗是不是必须要有都只是一种选择而已,是否有必要穷尽所有的医疗手段也是因人而异的,小山教授说的也很有道理,化疗毕竟非常影响生存质量
手术还是化疗对单个病例不能一概而论吧
如果作为学术讨论,是可以接受的。 但以此作为医疗事故讨论,那么试问哪位医生能接受?
姜姜半夏 回复 @Fiona好乖: 相信没医生能接受,又不是误诊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