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改名换姓潜逃18年:同案的被判死刑,潜逃的为何判无期

男子杀人后改名换姓潜逃18年:同案的被判死刑,潜逃的为何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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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后改名换姓潜逃18年:同案的被判死刑,潜逃的为何判无期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杀人后改名换姓“重新生活”的电影情节发生在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只因要为哥哥闫文君“出气”。2000年1月28日,闫文臣纠集魏斌、杨立辉、陶龙、杨立民预谋报复李少松。当日,杨立民、魏斌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在李少松的迪春干洗店内将其杀害。


案发后,魏斌、杨立辉、陶龙相继被抓,而闫文臣、杨立民则改名换姓在深圳生活了近18年。让家属不能理解的是,同案的魏斌案发第二年就被判了死刑,潜逃如此之久的杨立民、闫文臣反而从轻判了无期。

对于闫文臣、闫文君和杨立民的判决,张纪宏均表示不能认可。

佳木斯中院认为,杨立民伙同魏斌持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李少松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杨立民没有前科、劣迹,犯罪后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对杨立民可以从轻处罚,判决杨立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按照同案魏斌的量刑去处理更公正一些。”张纪宏代理律师李志修表示,潜逃17年被抓后,杨立民没有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在定罪上不具备从轻或减轻情节,“家属不能理解为什么同案的被判死刑,潜逃17年的反而判无期,从轻了。”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主播:朱朱

责编:辽沈晚报 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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