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魏书-诸夏侯曹传-宣王待贤

9.21 魏书-诸夏侯曹传-宣王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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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宣王待贤

  宣王报书曰:"审官择人,除重官,改服制,皆大善。礼乡闾本行,朝廷考事,大指如所示。而中间一相承习,卒不能改。秦时无刺史,但有郡守长吏。汉家虽有刺史,奉六条而已,故刺史称传车,其吏言从事,居无常治,吏不成臣,其后转更为官司耳。昔贾谊亦患服制,汉文虽身服弋绨,犹不能使上下如意。恐此三事,当待贤能然后了耳。"又书曰:"汉文虽身衣弋绨,而不革正法度,内外有僭拟之服,宠臣受无限之赐,由是观之,似指立在身之名,非笃齐治制之意也。今公侯命世作宰,追踪上古,将隆至治,抑末正本,若制定于上,则化行于众矣。夫当宜改之时,留殷勤之心,令发之日,下之应也犹响寻声耳,犹垂谦谦,曰'待贤能',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窃末喻焉。"


【注解】

  奉六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西晋北周也有六条诏书。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

  传车:驿站用的车辆。

  弋绨:黑色粗厚的丝织物。

  伊周:伊尹和周公。

  殷姬:殷商和周姬。

  僭拟之服:下级穿上级才能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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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1315699gmfd

    飙叔,汉文虽身服有两句话,跳了一句话

    飙叔讲故事 回复 @1315699gmfd: 谢谢

  • 没问题3

    对照原文听你讲解,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