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民法必考点“睡前听”的文字稿,共14个点:
第一个必考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这些要件要记全,几乎每年挑一个考,他们是:
1.有主观认识。
2.没有义务(包括约定义务、法定义务)。
3.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
4.主动管理他人事物。
一句话:意识到自己在学雷锋。
涉及真题号:2012-03-21AB,2012-03-12A,2014-03-20A,2013-03-21ABC,2015-03-53C,2017-03-09D,2018-02-06AB,2018-02-51D。
接下来是第二个必考点:登记或交付才生效的物权,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物权均需登记或交付才生效。
但以下三个物权,他们都是只要合同生效,物权就生效,无需登记或交付。要记准确咯,他们是:
1、动产抵押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
3、地役权。
这里要注意:即使物权未登记或未交付,也不影响物权合同的效力。因为,物权生效与物权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考试时经常给考生挖坑,这里要特别留意)
涉及真题号:2015-03-53BD,2013-03-58BCD,2015-03-08C,2013-03-06AD,2017-03-07ABD,2014-03-56AB,2013-03-56A,2015-03-07D,2013-03-57BC,2012-03-07A,2017-03-89ABCD,2018-02-12ABD,2019-02-116C,2019-02-118D
接下来是第三个必考点:物权变动的法定方式有哪些?何时生效?
物权变动的法定方式包括:
1、继承。
2、遗赠。
3、判决或仲裁(这里要注意,法院仅判决履行过户义务,但未判决物权归属的就不构成物权的变动)。
4、征收。
5、合法建造、拆除。
物权法定变动都是立即生效。
涉及真题号:2013-03-06BC,2017-03-66C,2017-03-52B,2016-03-05AD,2015-03-06AB
接下来是第四个必考点:什么情况下,可撤销合同?
1.胁迫。受胁迫方有权撤销合同,且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2.欺诈。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合同。若存在第三方欺诈的情况,还需合同相对方知道或应知该欺诈行为。
3.显失公平:即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等,致使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那么,受损害方有权撤销合同。
4.重大误解。
以上总结成口诀是:携妻平重。
涉及真题号:2017-03-03C,2017-03-10A,2015-03-52D,2012-03-52D,2012-03-54D
接下来是第五个必考点: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故意
2.欺骗
3.陷入双重错误(即错误认识和错误处分)
4.有因果关系
这里要注意,考题中会经常缺少要件,从而引诱你判断失误。比如,要么不是故意的,要么前后没有因果关系。如果你四个要件漏记了一个,就可能中了出题人的圈套。所以,要记熟,考试时才能快速判断。
涉及真题号:2016-03-04C,2015-03-02A,2012-03-52A,2012-03-54B,2015-03-52AC,2017-03-10D
接下来是第六个必考点: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他们是:
1.对合同对象、数量、规格、性质的误解。
2.事与愿违。
3.遭较大损失。
注意重大误解导致的撤销权的期间:90日,而不是三个月。
涉及真题号:2016-03-03C,2012-03-03C,2015-03-52B,2017-03-10B,2018-02-15B
接下来是第七个必考点: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他们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简称“违强条”。
4、违公序良俗。例如:代孕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以上总结成口诀是:无虚违强条,违公恶损人。
本卡片的依据是《民法典》第144、146、153、154条,是最新的法条依据。
涉及真题号:2015-03-60A,2015-03-05BC,2015-03-08A,2014-03-54BC,2014-03-90B,2013-03-53A,2012-03-11D,2015-03-03A,2012-03-52BC,2014-03-57C,2013-03-91CD,2016-03-04A,2016-03-03A,2015-03-07B,2014-03-90ABC,2013-03-11D,2013-03-12C,2014-03-15A,2014-03-03C,2018-02-16B,2018-02-54AB,2019-02-113C,2019-02-116AB,2019-02-118A
接下来是第八个必考点: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无权处分的其他合同,则效力待定。
涉及真题号:2017-03-13C,2015-03-07A,2015-03-06C,2015-03-87A,2015-03-89AB,2014-03-86CD,2012-03-86ABCD,2012-03-91A,2018-02-09AB,2019-02-110C
接下来是第九个必考点: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撤销权呢?
债务人有下列情形,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权益。例如,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本卡片的依据是《民法典》第538、539条,是最新的法条依据)
涉及真题号:2014-03-54A,2012-03-15AB,2017-03-58B,2016-03-58ABCD,2019-02-116D
接下来是第十个必考点: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明示不履行了的。
4.迟延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情势变更)。
注意:如果合同内容是持续履行债务的不定期合同。那么,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本卡片的依据是《民法典》第563条,是最新的法条依据)
涉及真题号:2015-03-12B,2014-03-12B,2012-03-60C,2017-03-59CD,2017-03-57CD,2014-03-51AD,2014-03-89B,2015-03-10C,2012-03-90AB,2018-02-09D
接下来是第十一个必考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违约责任
涉及真题号:2017-03-13D,2017-03-11C,2015-03-51D,2015-03-53A,2015-03-58A,2015-03-89D,2014-03-22A,2014-03-57D,2013-03-16D,2012-03-60B,2016-03-11C,2019-02-105C
接下来是第十二个必考点:合同相对性是指?
行使权力,只能找合同相对方。比如,不能找和自己没有合同关系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有例外:
1.建筑工程
2.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
涉及真题号:2017-03-03A,2016-03-60BD,2015-03-14D,2015-03-86ABC,2015-03-91D,2014-03-11AD,2014-03-14CD,2014-03-88ABCD,2014-03-90D,2012-03-12CD,2014-03-03D,2019-02-17AB
接下来是第十三个必考点:赠与合同不能撤销的3种情况,以及例外情况是什么?
1.依法不得撤销的公益或道德的赠予合同。比如:救灾、扶贫、助残等。
2.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3.所有权已转移的赠与合同。
若有以下情况,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他们是:
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合法权益
或 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或 不履行赠与合同的约定义务
或 被行使代位撤销权
下面还有两个注意:
1、注意区分捐助行为,捐助是单方行为,用于特定目的,有剩余则用于同类公益事业,不能退还或给捐助对象的继承人
2、注意区分抛弃行为,抛弃是单方意思表示。而赠与行为是有相对人的,受赠人表示接受才成立赠与合同。比如,我想把我穿过的内裤赠予给你,你要不愿意接受,赠与合同是不会成立的。
(本卡片的依据是《民法典》第658、663条,是最新的法条依据)
涉及真题号:2015-03-60BCD,2014-03-04ABCD,2014-03-61D,2012-03-15CD,2014-03-23A,2015-03-20BC,2017-03-52C,2019-02-113B
接下来是第十四个必考点:“一权多保”中“人保+物保”的实现顺序是怎样的?
1.有约定的,按约定顺序实现。
2.无约定的,则先实现债务人自己的抵押物。然后,在任选担保人或担保物来实现。
涉及真题号:2013-03-08A,2016-03-91BC,2014-03-08ABC,2012-03-55AC,2012-03-87ABCD,2017-03-91ABCD,2018-02-87AB
以上,是2020民法必考点的文字内容,感谢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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