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心理学》13期|第二章|2.2.1五位理论之不相应行法(上)

《五蕴心理学》13期|第二章|2.2.1五位理论之不相应行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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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相应行法——法界范畴行法

不相应行法即法界行法,指处于心理高级层次,并对下级心理行为和人生行为起着支配作用的基本范畴,如因果、数量、运动、空间、存在、时间等。这些范畴,是意识中的观念形式,是思维的纲领,是把握对象世界的理性工具,是心理工作的基本模式,故亦称为“有法者”,简称“有法”,在藏传因明中也称之为“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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