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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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

中国长安网报道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2020年4月以来,媒体网络报道鲍某某性侵“养女”,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山东及江苏、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韩某某指控鲍某某性侵和媒体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彻查该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经深入调查,未发现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韩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韩某某与鲍某某见面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韩某某关于被鲍某某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的陈述内容及提交的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调查显示,韩某某多次报案、撤案、对外寻求帮助,均与其和鲍某某产生矛盾或两人关系出现问题相关,一旦两人关系恢复或和好,韩某某即否认报警或者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调查中发现的鲍某某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主播:张夕青

责编:辽沈晚报 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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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茜茜w

    驱逐…… 哈哈 你直接说释放就行了 我们听的懂

    听友251299672 回复 @茜茜w: 人民日报公布了最新调查结果,虽然这个男的不是啥好东西,不过确实没犯罪,被一群网络推手骗了半年,以后看啥新闻都理性吃瓜了.

  • 听友251299672

    以后理性吃瓜了,没想到个这女生是这种人。

  • 听友200476354

    太可恶了,又被逃过了

  • Miss邓_qx

    驱逐出境太好了

  • jwrczsojkabfpgpgb7sk

    就是安全离开的意思 散了吧

  • 如三月係

    很好👍🏻

  • 艾丽儿66

    太好了,回去美国挺好的

  • 听友200757304

    是永久驱逐还是一时的?

  • 1371234elrd

    肯定是一时的

  • WW_qqhmr

    这叫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