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章(原文译文)

老子《道德经》第三章(原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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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三章

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 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 心不乱。是以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是引导老百姓不互相争夺;不珍爱难得的财物,是引导老百姓不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是引导民心不被迷乱。
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办事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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