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特别提款权

3.3.1 特别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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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也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代表会员国在普通提款权之外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特别提款权按照成员国上年底对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比例分配。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是,由于特别提款权只是一种记账单位,不是真正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使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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