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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战匈奴胆略高,
临池何顾解征袍。
终成楷祖名青史,
流美人间作巨涛!
——《咏楷书鼻祖钟繇》
钟繇,字元常,颍川人颍川 ,郡名,秦王嬴政17年(公元前230年)置。以颍水得名,治所在阳翟(今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颍钟繇出身于东汉望族,父亲早亡,钟繇由叔父钟瑜抚养成人。
钟繇书法真迹到东晋时已亡佚,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大都为临摹本,一般认为有 “五表”、“六帖”和“三碑”。“五表”指《宣示表》、《荐季直表》、《贺捷表》(又叫《戎路表》)、《调元表》和《力命表》。这是现存钟繇书迹中艺术性最高的作品。
《荐季直表》可信性最大,在唐宋时入宫内收藏,书迹周围钤有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宋徽宗赵佶“宣和”、宋高宗赵构“绍兴”以及清高宗“乾隆真赏”等御印,说明它曾经以上各帝御览,是传递有绪的一件上古墨宝。《荐季直表》书于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楷书,钟繇时年已逾70。此表内容为推荐旧臣关内侯季直的表奏。此作最能代表钟繇书法古朴、典雅,字体大小相间,整体布局严谨缜密的风格。清代刻入《三希堂法帖》,列诸篇之首。
《贺捷表》为东汉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钟繇68岁时所写。内容为得知蜀将关羽被杀时写的贺捷表奏,在书写风格上应该是最接近原作的。《宣和书谱》说:“楷法今之正书也,钟繇《贺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钟繇的书法,是较可靠的传世文人书法中最早的作品。看此帖,其字尚未脱尽隶书笔意,但已属楷体。
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转述钟繇的话说:“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对此,宗白华先生作了这样的解释:“笔蘸墨画在纸帛上,留下了笔迹,突破了空白,创始了形象……从这一画之笔迹,流出万象之美,也就是人心内之美”。所谓心内之美,包括人的品质、学识、才力、理想、情感等等。
刘熙载《书概》注解清·刘熙载原著 秦金根注解
一、圣人①作《易》②,立象③以尽意④。意,先天⑤,书之本⑥也;象,后天⑦,书之用⑧也。
注释:①圣人:人格品德最高尚的人。儒家典籍中多泛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
②《易》:即《周易》、《易经》,是我国古代具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是儒家的重要经典。相传为周人所作。内容包括经、传两部分,主要通过象征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八种自然现象的八卦形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并以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为产生万物的本源。
③象:凡形诸外者皆曰象。这里指卦象,即来源于具体事物并具有象征意义的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八种八卦符号。
④意:意思,这里指圣人的意思。立象以尽意:确立卦象从而详尽地表达圣人的意思。
⑤先天:先于客观而存在的精神,与“后天”相对。
⑥本:根本,本源。
⑦后天:因先天而产生的形象,与“先天”相对。
⑧用:功用。
解说:这是《书概》的开篇文字,刘熙载在开篇文字中回答了书法的本质问题,即书法是什么,书法是做什么用的。在刘熙载看来,书法以文字为载体,但具有独立形式的表达意义。书写者创造出“书象”,即有意义的符号或形象,并通过它来表达内心世界和情感,以及具有个性化的审美取向。刘熙载认为,“书象”和“书意”的关系是辩证的,但有主次体用之分。“书象”是具体的,有形的,它和自然界的各种形迹相联系,并因“书意”的创造而存在。“书意”是精神的,情感的,它和书法家的主观世界息息相通,先于“书象”并创造“书象”。
在“书象”和“书意”的关系中,“书意”是第一位的,它是本质和根源;“书象”是第二位的,它是功用和表现。书法的本质正在于书写者通过“书象”反映和表达“书意”。
王羲之曾说:“意在笔先”,认为“书意”的表达比“书象”的创造重要。古代书论强调,在书法创作之前要“凝神静思”,即要为书法创作立意,确定审美取向和书法风格,然后再“预想字形大小、偃仰、振动”,即构思书法创作要塑造的“书象”,选择通过何种形式语言来表达“凝神静思”所确定的审美取向和书法风格。刘熙载这里所阐述的对书法本质的认识,显然继承了上述传统的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说明“意”与“象”的体用关系。
刘熙载的上述关于书法本质问题的阐述显然还基于他受儒家世界观和辩证哲学思想的影响。以“意”“象”来阐述对世界的认识是《周易》中的重要思想,并且极具辩证的方法论特征。刘熙载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尤其对其中的辩证思想领悟精深。
从宏观上说,辩证论艺是刘熙载的特色,也是《艺概》的特色。《书概》中的许多观点也都反映出刘熙载以辩证思想和方法来解释和认识书法各元素间的对待关系,这成为其书论思想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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