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已经很不简单,在屋顶上吊起一个草席,用绳子操纵,调节通风情况。最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棚屋一两天就能修建起来,几个小时就可以拆除掉;每家都有这样一所房子,或者在这样的棚屋里占用一个隔间。
在野蛮的状态中,每家都有一个住处,几乎算得上最好的东西,足以满足他们对家庭比较粗陋和比较简朴的需求;不过我认为我说这话是很有分寸的:既然空中的鸟儿也得有个窝,狐狸也得有个洞,那么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却有一半多的家庭没有住处。在大城镇里,尤其文明发达的大城镇里,拥有住处的人却是居民总数之中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其余的居民却在为这件外面穿的大衣服支付一年一度的房租,冬天也好夏天也罢,房租一分都不能少,而这笔钱本可以买下一个村子的印第安人棚屋,年复一年的租房却让他们一辈子受穷,无法翻身。我在这里没有比较租房和买房之间优劣的意思,而只是说野蛮人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因为那种房子造价很低,而文明人普遍租房子住则是因为他们买不起自己的房子;从长远的角度看,就是租得起房子也没有更好的结果。不过,有人会说,仅仅付这样一份租金就有房子居住,在野蛮人看来跟住宫殿一样;一年的租金是二十五块到一百块,这是乡下的价格,却让他享受到了数个世纪不断改进的房舍,宽敞的房间,干净的油漆和墙纸,拉姆福德式壁炉,内层涂泥灰,软百叶窗帘,铜质抽水机,弹簧锁,宽敞的地下室,以及许多别的东西。可是,人们说享受这些东西的人通常是贫穷的文明人,而享受不到这些东西的野蛮人,却称得上野蛮人般的富有,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这话是说文明是人类生活条件的真正改善,——我认为是这么回事,可惜只是聪明人改善了他们的有利条件——那么人们必须看到文明产生了更好的住房而无需更高的费用;一件东西的费用我称之为生命的支出部分,要求通过交换进行偿付,或者立即偿付或者长期偿付。这个居住区的普通房子造价也许是八百块钱,偿付这笔钱需要劳动者十到十五年的生命,还得没有家室的拖累以每个劳动力每天一块钱的价格来计算,如果有人收入更多,那么别人的收入就会更少——因此一般说来他必须花费大半生的生命才挣得到“他的印第安人棚屋”。倘若我们假定他不买房而租房,那么也不过是一种值得怀疑的邪恶选择。野蛮人会明智地以这些条件为前提用他的棚屋换取一所宫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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