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时限
1.常规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的,及时(2个交易日内)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2016年)
(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2.提前披露
在常规披露时间的起算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2016年)
(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2)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黄老师,希望2021年不再课堂上相见
感谢老师,加油学习中🤗
打卡,辛苦了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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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