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影响及修复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影响及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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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从2014年开始制定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指标体系、评价办法,按年度对企业的纳税状况进行评价,根据年度评价指标的分值分为A B M C D五个级别,按照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纳税服务和管理。
先说守信激励,高级别的纳税人在办理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即征即退、注销等事项时可以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纳税服务。比如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都要求企业纳税信用必须为A或B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有以下的一些激励政策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税务总局在2016年与16个部门签署了联合守信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为守信纳税人提供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激励措施。
相反,低级别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会受到限制,
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目前税务总局与多个部门签署了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并推送给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比如由公安部门办理阻止出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等职务,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等等.。

企业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级别
那如果纳税信用级别低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规定了从2020.1.1起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公告》第一条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
比如企业未按时申报,未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各种原因造成非正常户的企业,其纳税信用等级都会被降级,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
存在这些情况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方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具体情形对应的修复标准详见《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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