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街道落实减负,让基层办事效率再提速

赋权街道落实减负,让基层办事效率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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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 余金霖  主播 | 张志翔)


7月3日下午,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6场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介绍,我省还将逐步下放审批执法服务权限到街道,细化完善街道通用权责清单,制定街道赋权事项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防止简单向街道转嫁工作责任,切实减轻街道负担。


为基层减负,规范“属地管理”是重要方面。“属地管理”在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个别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把一些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推给基层,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街道在很多职责上并没有执法权,主要功能只有“协调”,常常面临“看得见管不了”的现象,但是项目推进迟缓、安全设施不到位而出现事故等问题又都是属地责任,让街道左右为难。


下放审批执法权限到街道,对街道来讲无疑是一个新的“春天”。街道不再是以协调的“角色”寻求职能部门的支持,而是以该办的事情马上办、能办的事情立即办的态度来执行,这样一来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将会大大提升,街道将会更有能力、更有效率地为群众办事、为企业服务,为城市发展出实招、得实效。


服务效能的提升,随之获得的就是群众满意度的提高。审批执法权限的下放直接提升的就是政府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如市政道路问题、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停车场管理问题等居民投诉直接就在社区和街道,街道若被赋予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则能够直接根据情况做出决策,避免了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也大大节约了职能部门了解、分析、处理问题的时间。问题解决的时间缩短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自然就提高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将更进一步。


为街道赋权,虽然是街道工作内容增多了,但工作负担减轻了,街道可以更迅速、更直接对属地相应事务进行处置。“自己的田自己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街道随着审批权限的下放,将更从容、更高效地为群众解决难题,更利于街道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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