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出生的小伟和1992年出生的小丽都是四川人,2018年2月19日,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2019年9月30日,小丽以感情不和为由对小伟提出分手。
然而小伟觉得,在恋爱期间,自己为小丽出资装修、购买礼物等,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既然要分手,小丽就应该把钱退给他。
后来,小伟还将小丽起诉到法院, 要求小丽退还财物及赔偿相关损失,折合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
2020年5月17日,小伟向梓潼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两份消费清单,一份为恋爱期间合理消费,一份为主张退还费用明细。两份清单共计5页,其中,恋爱期间合理消费清单共计102项,最少的花费项是8元钱的交通费。主张退还费用明细清单共计59项,详细记录了两人恋爱期间,小伟为小丽刷卡、转账、购买数码产品以及装修方面的一些花费, 其中最少的花费项是购买抹布18.9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小丽分两次在指定时间前支付小伟共计4万元,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来源:绵阳日报
主播:郭旸
责编:辽沈晚报 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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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毛病啊 13万元啊
恋爱有风险,花钱需谨慎
厉害厉害👍🏻
这种人谁还敢跟他谈朋友 这女的也是 不结婚用别人那么多钱干嘛?
支持列清单
女孩子以后不要相信男人
FB块决定一切 回复 @雨水霂: 我笑了
我的天哪
不是吧阿sir
合理 支持 男的能花这么多钱说明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 但是不代表是个傻子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