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25老板得25块钱,还给顾客1人一块共3块钱,那就是一个人消费9块钱3×9=27,也就是说老板收了25块钱加服务2块钱不是27块钱吗?这个演讲者说的逻辑有问题
有人可以帮我解释一下下嘛
治愈系小姐姐 回复 @听友259922811: 30元-5元=25元/3=8.33元,每人收回了1元,那也是每人付了9.33元✘3人=28元,还有2元在服务员那,这不就还原了
反过来想,老板有25,吃客共有3元,服务员有2元,正好30元,我认为这是逻辑陷阱,出题者本来以吃客为出发点,然后又以服务员为出发点,所以应该一直以一个主体为出发点。以吃客为出发点,那么他们交了30,然后被找回三元,相当于交了27元,这27元相当于交给了饭店这一大整体,其中27元中有两元给了服务员,另外25元给了老板,,所以总结,吃客有3元,老板有25元,服务员有2元。所以出题者的陷阱就是那27元属于饭店,包括服务员,但出题者却有意让人认为是从吃客角度出发,吃客交了27元,但是已经交了,且是给老板和服务员,所以不能再讨论服务员还有2元,而应该考虑吃客还有多少钱,吃客还剩3元钱,27+3=30。✓
思维跳动 回复 @暇数:
我也好奇,谁能帮我解答
本来就无需考虑那一块钱。只不过是出题者故意将30块钱与29块钱进行对比,限制住了思维。
思维跳动 回复 @暇数: 👍